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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保险股权波澜又起 员工股确权公证遭质疑2015-12-12 10:39:46 | 来源: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财险”与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称“中华保险”)“借壳”强卖员工股事件,经本报报道(于2015年11月11日,B2版刊发)后,在业界引发强烈反响。据中华保险内部员工反应,在总公司给出的11月16日确权工作最终截止日期之后,总公司再次下发通知,“要求确保确权率达90%”。目前,各地分公司确权工作仍在艰难推进。

与确权工作同样遇阻的是,9月底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下称“北交所”)挂牌的两笔中华财险相关股权转让项目在到期未果后,于本月中旬再度挂牌。有业内人士评论,近19.5亿元7.787%的股权转让比例,令不少投资方望而生畏。

无奈中再度挂牌

早在今年9月底,中华财险两笔价值近19.5亿元的股权转让在北交所挂牌时就已经引起业界关注。

上述挂牌转让的分别是大股东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华控股”)以17.1亿元的价格转让10亿股股权,股权转让比例为6.831%;二股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疆建设兵团”)以2.394亿元的价格转让1.4亿股权,占比0.956%。中华财险这两笔挂牌共计转让7.787%比例的股权,价值约19.5亿元。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在挂牌到期转让未果后,中华财险的股权转让于近日再次在北交所挂牌。与此前不同的是,大股东中华控股将之前拟转让的10亿股拆分成三笔股权,一笔3亿股,两笔3.5亿股,每股作价仍为1.71元。此前,在首次挂牌时,两股东曾要求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境外保险公司,境内意向受让方应在中国保险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境外意向受让方在业务开展国家或地区的保险业务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愿意为中华保险提供先进技术、智力、经验、创新等方面的支持,作为长期投资者持有中华保险股份,自愿承诺在受让后五年内不转让标的。

除此之外,转让方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满足总资产不低于1000亿、净资产不低于300亿、最近三年持续盈利且年均盈利不低于30亿元等硬性条件。

“1.71元的每股作价在业界算是低价转让了,而拆包转让或与资金量过大,鲜有接盘意向方有关。”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分析师告诉导报记者,从原股东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以及管理层不参与受让意向可以推断,中华保险此举意在寻找战略投资者,以优化公司资本结构。“中华控股的持股比例太高了。”他认为。

确权公证遭质疑

“近日,总公司再次下发通知,要求‘抓紧督导员工股处置工作,确保确权率90%以上’。”一位唐姓持股人告诉导报记者,虽然总公司一再强调转让授权工作采取自愿原则,但仍“特别要求在职员工尤其是中高级管理人员要带头,力争同意转让率在70%以上。”

不少持股人表示,由于压力较大,已有不少在职人员进行了确权,而持股的离职员工则成为维权主力。中华保险四川维权委员会在16日与公司领导的会面中,其中一条“要求善待在职持股员工”的诉求,引起了广大中华保险持股员工的共鸣。

“确权工作到底包含哪些权益,我们实际上并不了解。”中华保险山东分公司的一位持股人面对导报记者表达了他的担心,公司要求携带证件去外地的县级市办理委托公证,“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也曾有河南分公司的在职持股员工告诉导报记者,与公司代表一同去郑州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时候,竟然遭到公证处的拒绝,理由是“此事宜不予公证。”

“事实上,确权和公证都毫无意义。”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股权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宏哲19日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公证,是对事实重新临摹。而对于不确定、未定性的事实,公证部门则会拒绝公证。”他认为,之所以要求持股人进行确权公证,是害怕持股人对其授权行为反悔,而这一行为并不符合法律的本质。

在中华保险某地分公司搜集的不同意转让原因一栏中,“期待与公司共同上市”、“价格不合理”是主要拒绝理由。值得关注的是,上述1.71元的转让价格正好为中华保险收购员工股的股价,而并非是先前传出的战略投资者出价的6元。即使转让价格如此透明,仍无法安抚持股员工对股价的要求。

19日,导报记者再度致电中华保险北京总部,工作人员表示稍后回复。但至截稿日,仍无回应。该事件后续如何发展,本报仍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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