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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广东省粤菜发展促进条例》(下称《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其中,《条例》专门提到,应当根据本地特色农业优势和粤菜品牌优势,建立预制菜产业项目储备库,培育预制菜知名品牌和示范企业。根据本地粤菜发展实际设立预制菜科研和成果转化项目,强化对预制菜产业研发的政策支持,推动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围绕本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研制预制菜。支持“粤菜师傅”技能大师、星级“粤菜师傅”参与研制预制菜,加强粤菜菜品和预制菜的协同研制。
《条例》共二十九条,所称粤菜包括广府菜、潮州菜(潮汕菜)、客家菜以及其他体现广东地方饮食文化和烹饪技艺的特色风味菜。
《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粤菜发展促进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规划,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推进“粤菜师傅”产业体系、标准体系、人才体系和文化体系建设。
落实到具体举措,则包含了组织开展本地粤菜资源普查,根据实际建立本地粤菜特色菜品名录,推动粤菜特色集聚区建设,建立健全粤菜产业协同发展机制,宣传推广粤菜公共品牌,扶持发展连锁粤菜、粤菜食品工业,鼓励粤菜餐饮规模化、集团化、标准化、连锁化发展,以及开展粤菜菜品创新、发展粤菜餐饮新兴业态、推动粤菜餐饮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