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时代,作为重要生产要素的数据被誉为“新黄金”“新石油”。如今,数据资源价值进一步得到验证。
今日,在首届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上,杭州国际数字交易中心正式揭牌。该交易中心聚焦培育发展数字应用新兴商业模式和新兴业态。截至目前,已与215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上架产品428件,实现457笔数据业务交易,累计实现交易金额超13亿元,其中海外交易金额206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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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根据数据交易网披露,未来2-3年,深圳数据交易所、贵州大数据交易所等数据产品交易规模有望突破百亿元。
数据交易所数量与交易规模持续扩容的同时,我国数据交易法规标准也日渐健全。
就在12月9日,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旨在加强企业数据资源管理,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发挥数据要素价值。
同时,华安证券指出,数据要素的本质,对标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因此,未来在数据要素发展过程中,其必然经历数据资源—数据资产化—数据证券化的过程。此次文件从会计角度解决了数据资产化的问题,是后续数据要素进一步实现其他作为生产要素功能的必要条件。
进一步地,该券商称,我国数据交易建设进入2.0阶段。基于我国数字化战略和人口规模等特点,我国数据交易产业将具备较好的数据规模基础。在政策、生态、市场等多重驱动下,数据交易有望成为数据要素产业未来发展的核心增长极。
放眼全球,数据显示,2021年全球数据交易流通市场规模已达两千亿元,其中北美占近二分之一,欧洲占四分之一,中国占八分之一。由于欧美数据交易市场起步较早,市场规模较大;而我国数据要素市场起步较晚,权属、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还有待完善。
不过,本次《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后,东北证券认为,此次财政部文件时间节点大超预期,表示出国家高层对数据要素化高度重视,未来包括《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必将会加速持续落地。
而东方证券也给出相似观点称:
针对确权、定价、监管等难点,我国有望持续推进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隐私保护、数据确权、数据定价等制度,建设统一可靠的数据交易市场和成熟的监管体系。
大力推进政府企业数据开放共享,鼓励数据流通交易。
努力提高数据采集、存储、处理、分析、融合应用等各方面的技术水平,提升数据的可用性,深挖数据价值。
整体来看,数据要素产业链包含多个环节,囊括数据采集、存储、加工、流通、分析、应用、生态等众多环节,涉及众多参与者。梳理多家券商机构观点,有望受益于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兴起的企业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