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8日电 深交所28日向陕西金叶下发关注函,要求自查全资二级子公司投资建设的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项目,土地是否存在原报建用途与本次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情况等。
深交所网站截图
关注函显示,3月15日,陕西金叶披露根据《关于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的公告》,现基于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金叶利源公司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项目,该二期项目预计总投资额为40000万元人民币。相关董事会决议显示,2名董事对《关于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的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之一为项目实施周期较长,土地实际使用用途与报建不符;二是项目资金来源及收入效益分析缺乏有效依据。
(相关资料图)
深交所要求陕西金叶核实并说明以下情况:
1.自查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土地是否存在原报建用途与本次实际使用用途不符的情况,如是,详细说明差异原因、差异情况及对项目建设及其他方面构成的影响;土地实际使用用途与报建用途不符是否应取得鄠邑区人民政府或有权部门的同意;用途不符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处罚的风险,如有,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并说明风险应对措施。
2.详细说明鄠邑区金叶工业园项目的具体建设情况,包括不限于目前一期、二期分别处于的建设阶段、建设资金来源及投入情况、项目周期预期及可行性分析。并结合上述情况详细说明本次投资建设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的必要性,结合公司货币资金、债务状况财务数据,以及明德学院的建设及办学情况等,详细说明投资建设项目的大额现金支出是否对公司流动性带来不利影响及你公司的资金来源。
3.针对2名董事的反对票理由作出详细说明,并说明本次参会董事是否充分履行了勤勉尽责的义务。
中新经纬注意到,针对2名董事反对投建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事项,陕西证监局此前已向公司出具监管问询函。
陕西金叶3月21日公告披露,3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向公司出具的《监管问询函》(陕证监函〔2023〕90号),要求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公开说明:
1.鄠邑区金叶工业园二期土地原报建用途、本次实际使用用途、用途不符的原因及具体差异;土地实际使用用途与报建用途不符是否应取得鄠邑区人民政府或有权部门的同意,是否已取得;用途不符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是否存在被有权部门处罚的风险,如有,予以充分提示。
2.请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据业绩预告,陕西金叶预计2022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35万元-6558万元,同比增长58%-110%。
二级市场上,陕西金叶28日收报6.01元,跌幅1.31%。(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