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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厅印发《2023年自治区恢复扩大消费工作实施方案》。在改善住房居住条件方面,《方案》明确,支持2023年实施保障性租赁住房4.1万套,公租房1.34万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1.91万户、城镇棚户区改造4.96万套,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此外,《方案》提出,落实商业银行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政策,降低房地产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各地、州、市通过实施契税补贴、维修资金补贴、购房直补、举办房交会等措施促进住房消费。支持金融机构、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收购住房用于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