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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见习舆情分析师杜捷宜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三部门就《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消息一出,立马在朋友圈、微信群刷屏,被舆论认为是官方出手依法惩治网暴,条条打在网暴者的“七寸”上。过去,网暴的形成大多是因为当事人的确做出了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进而引发网络声讨和攻击。但如今,一些当事人并没有什么过错,却因为被部分网民恶意带节奏,从而被公众误解,最终酿成悲剧。而如何治理网暴,也成为社会基层治理亟待破解的重要命题。
键盘背后的网络暴力
女性更易遭受网暴。联合国宽带委员会性别工作小组发布的《针对妇女和女童的网络暴力》报告显示,女性遭受网络暴力的可能性是男性的27倍。有网民将这种现象称为“妇仇者联盟”。24岁的郑灵华,拿着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向病床前的爷爷报喜,却因染粉色头发遭受大规模网暴,其中“陪酒女”“夜店舞女”等词汇暗含着难以察觉的性别歧视。另一起网暴事件中,外貌美丽、情绪稳定、做事理智,这些原本褒义的词汇,却被当成与受害者母亲身份相斥的人格属性,成为被网暴的靶子。由于社会文化、性别歧视等因素的影响,女性在一定程度上处于弱势地位,使得她们在施暴者看来更加“好欺负”,更容易让施暴者在霸凌中找到存在感。深圳大学特聘教授常江认为,目前存在着一种强大的、歧视和物化女性的话语体系,为网暴者的暴行提供了支持。
刻板印象下的不完美受害者。完美受害者是指人们希望从各个角度看待当事人就是一个完全无辜的受害者,不存在任何不合理的、违反日常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的行为。在网络暴力中,施暴者过分坚持既有的刻板印象,要求事件当事人是完美受害者,不能存在任何瑕疵。有专家指出,这些受害者但凡表现出一点点和他们对于受害者认知的刻板印象不符的行为,就会强烈激发起他们所谓的公正世界信念被打破的感觉。在这种观念下,不完美受害者就成为施暴者的攻击对象,他们身上的每一处瑕疵都会被无限放大、曲解,从而形成言语暴力和网络攻击。如刘学州的生母指责刘学州向他们索要房产,不少网民将“心机婊”“快去死”“恶心”“娘炮”等恶毒的词汇对准这个未成年男孩。在找回亲生父母40天后,刘学州因不堪网络暴力服药自尽。还有如遇难者家属不能穿着精致、为人师表不能一头粉发等,受害者困囿于不完美的细节,被置于舆论的风口浪尖。
瞄准弱势群体的言语制裁。梳理近年来发生的多起网暴事件,不难发现遭受暴力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如被质疑“便宜没好货”的糖水爷爷、被父母抛弃的刘学州等。这种针对弱势群体的言语制裁被称为弱势群体攻击,指的是在网络上对他人进行基于弱势身份的歧视或者欺凌。此前,武汉“糖水爷爷”走红后,有人质疑糖水的卫生问题,有人造谣其子孙不孝,甚至还有职业打假人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最终,糖水爷爷放弃干了17年的糖水生意回了老家。在网络暴力中,弱势群体往往处于被动地位,缺乏维权意识和畅通的社会救济渠道,对于施暴者无计可施,只能自吞苦果,甚至做出自尽等极端行为。反观施暴者,他们心安理得地输出恶意的言语,享受着“凌弱”的快感,最后“事了拂身去,片叶不沾身”。
惩治网暴不止于封号
规范触法界限,强化网暴治理。其实,我国法律对网暴的惩处并非无法可循,《刑法》《民法典》《治安管理处罚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多部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作为治理网暴的法律依据。可在现实生活中,受害者向施暴者进行追责的难度依然很大,主要源于定性难、取证难、监管难、成本高等问题。同时,央视网评论指出,现行法律还存在防治责任主体不明确、法律条款分布松散、缺少专门性法律进行规制等不足之处。
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列明,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澎湃新闻评论认为,该指导意见针对不同方式、不同程度的网暴行为,在准确适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了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等适用情况,正式实施后,可以给一线执法者提供更为明确的执法依据和标尺。极目新闻评论称赞,指导意见本身,是在现有法律框架的范围内,澄清模糊空间,简化流程,指导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对网暴行为进行惩治。
加强平台监管,引导“算法向善”。算法本身没有善恶之分,而是算法背后的人在操纵善恶,平台对算法的滥用不仅成为网暴的“助燃剂”,更是压倒受害者的最后一根稻草。目前,各平台履行监管责任主要表现在事后处置,在网暴发生以后再删除恶评和封禁账号,如近期腾讯和今日头条平台发布的治理公告。这种方法虽然一定程度上对于网络暴民有所惩戒,但难以弥补网络暴力已经造成的伤害。治理网络暴力,需要夯实平台责任,需要平台方主动承担社会责任,根据网暴周期规律,建立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追责的全链闭环治理机制。事前阶段,平台需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加强对网络暴力的监测处置,建立健全网暴预警预防机制,第一时间对不当内容进行识别过滤;事中阶段,平台则需快速斩断网络暴力的传播链条,建立防网暴技术模型,利用算法手段屏蔽不良信息;事后阶段,可建立网络暴力黑名单制度,将参与网暴的账号予以封禁、禁言处理,同时对相关账号信息进行公示,以儆效尤。
推行网络实名制,促进网民自律。网络暴力的盛行,离不开互联网的隐匿性,因此网络暴力常被网民称为“戴着面具的人性之恶”。新华社评论指出,相较于现实社会,网络空间的隐匿性弱化了施暴者言行的边界感和责任感,非理性的情绪宣泄成为网暴事件的起源,有些甚至造成悲剧性结局。诚然,监管部门和各平台为了防范网络暴力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如显示IP地址、禁言和封号等,但这些都难以触及问题根本,网暴行为仍然源源不断。因此,推行网络实名制应成为大势所趋。网络实名制需要网民将个人的真实身份信息提供给网络平台进行认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使网民加强自我约束,为自己的言行负责,使网络空间更加有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网民在享受言论自由的同时也应严守自由的边界,规范自身文明上网的行为习惯,在事件发生时“让子弹多飞一会”,通过自律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而不是轻易地进行舆论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