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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8【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近日,北京一律所发布通告称,鉴于四川大学对张姓同学的处理“态度显然不高”,认为该校毕业生品质难以信服,故该所不再招聘四川大学毕业生。该律所的行为是否合法?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在接受宅男财经采访时表示,现行法律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杨保全指出,该律所对四川大学学生这一单独群体不予招聘,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其他学生的平等就业权。其次,这些学生虽然同处一所学校,但是各自的价值观、专业、理念等都存在差异,仅仅因为一个人或者一所学校的行为就否定整个群体,实质上对其他人而言不公平,这样的评价方式也不够客观。企业在对外招聘时应综合考量,秉持一事一议,对事不对人的态度,共同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董湘依 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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