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缶,读作缶(fǒu),亦作缻,按《说文解字》解释:“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鼔之以节歌。” 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多次提到击缶。
甲骨文字形,上面是“午”字,即“杵”。下面是“缶”的本体。“杵”是棒子,可用来制坯。“缶”又是秦乐器,“杵”可以敲击成曲。(本义:瓦器,圆腹小口,用以盛酒浆等)
缶原来是盛食物或饮料的器皿。
曾侯乙铜鉴缶,为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青铜冰鉴缶,即曾侯乙铜鉴缶。此缶有夹层,夹层里面放冰,缶里面放食物饮料,这就是古代的冷藏设备。
缶原来就是装食物和酒水的,这种酒器能够成为乐器是由于人们在盛大的宴会中,喝到兴致处便一边敲打着盛满酒的酒器,一边大声吟唱,颇像现代的卡拉OK,所以缶就演化成为土类乐器中的一种。
值得一提的是北京奥运会上使用的缶,后来拍出了每个近13万的天价,所以现在看来缶这种乐器更多的失去了它原有的功能,更多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件收藏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