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6月8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官网披露了关于印发《南昌市服务型公寓建设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据了解,服务型公寓是指在商业服务业用地、商业用地、旅馆用地或可兼容以上三类用地性质的用地内建设的具有居住功能,但不同于一般住宅平面和功能的旅馆建筑,其产权年限为40年,不动产登记的土地用途为旅馆用地,房屋用途为商业。
根据该规定,服务型公寓宜全装修,其配套用房不得销售;不享受幼儿园、中小学等义务教育配套,若教育配套富余可按照教育部门相关政策执行;供水、供电、供气价格按商业标准收费。以上规定自2023年6月27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