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们要起诉物业公司,我们小区的下水管道经常堵塞,把我们一楼都泡了,要赔偿损失。”
6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街道民声社区,一场法治讲座正在进行中。
在普法过程中,法官给业主列举了几个同类型的物业纠纷案例,经过法官的耐心讲解和释法,几位业主最终选择由社区的调解员对接物业调解解决,成功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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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社区’创建让矛盾调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等一揽子司法服务贴近群众、触手可及,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优质司法服务体验,体现了满满的司法温情。”通辽市科尔沁街道民声社区主任藤蕊说。
这是通辽市两级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建“无讼乡村(社区)”,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再前移的缩影。
协同联动,诉源治理延伸到最基层
“这起涉农损害赔偿纠纷,经过法官、调解员和村镇干部共同调解,不仅解决了农户的忧心事,还带动化解了几件同类案件,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群众诉累。”奈曼旗人民法院青龙山人民法庭庭长左志伟感慨道。
今年4月份,家住青龙山村的张某与高某因修路产生矛盾,张某因修建自家通往承包地的田间车辆通道,用装载机作业,施工中将高某用来浇水的水渠填埋,导致高某无法给庄稼浇水,两家因此产生矛盾,高某准备到法院起诉张某。
该村网格员张来福得知此事后,及时向法院进行了汇报,并在法官的指导下,对双方进行调解。
“现在正是春耕时节,不要为了一点小事耽误了农忙……”在镇司法所、派出所、网格员的共同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握手言和,也没有误了春耕。
高某满意地说:“都是乡里乡亲的,俺们也不想伤和气,这样解决挺好。”
“想不到不用打官司也能解决问题。”张某也特别满意地说道。
“无讼,并不是压制诉讼,而是将传统的‘和为贵’理念融入基层治理中,前移司法服务,综合运用情、理、法等手段和村规民约,调和矛盾。”通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主任高丛丛说。
多元解纷,促进矛盾纠纷源头治理
矛盾纠纷犹如疾病,当它处于萌芽状态时,就像“疾在腠理,不治将恐深”。在通辽,两级法院不是被动等案件“上门”,而是注重能动司法,以“抓前端、治未病”的思路,推动形成“党委领导、府院联动、社会协同、分层过滤、诉讼兜底”的“和合无讼”诉源治理模式。
近日,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运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通过线上调解快速化解了23起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刘某等23人原是霍林郭勒市某物业公司工人,因该公司拖欠刘某等人劳务费,在多番讨要未果的情况下,刘某等人来到霍林郭勒法院咨询立案事宜。
诉讼服务中心导诉人员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考虑到案件涉及原告人数众多,于是将该案转至诉前调解团队,引导刘某等23人通过诉前调解程序解决纠纷。
特邀调解员多次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协调,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互相体谅对方的难处,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涉及多人的劳务纠纷化解在诉前。
党委领导,推动形成诉源治理强大合力
诉源治理并非一家的“独角戏”,应当尽可能多地吸纳多元主体参与。近日,在库伦旗委政法委牵头成立的“六心合一”矛盾化解服务中心,调解成功的张春国老人在签署调解协议后露出了满意欣慰的笑容。
“今天解决完事太好了,我真的高兴,调解员给我讲的我都能听懂,而且态度特别好,帮我解决了问题,我和对方的矛盾也化解了,不用吵架也不用打架,他也同意还钱了,我们两家以后也能和谐相处了。”
老人表达完感谢的话,拿着司法确认书满意地回家了。
“做实诉源治理,必须注重能动司法,主动融入社会治理,不仅‘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通辽法院将坚持改革不懈怠,创新不止步,坚定不移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向纵深开展,为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贡献。”通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宋建波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