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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州市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办案十问’制度助推办案提质增效”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福州市闽清县检察院探索落实“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情况。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林晶,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张国清,第一检察部检察官蔡小勤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现场(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发布会上,闽清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就开展探索落实“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相关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据了解,为压实员额检察官办案主体责任,促使检察官积极贯彻新司法理念,延伸办案效果,闽清县人民检察院于2021年9月创新建立“刑事检察办案十问”制度,并于2022年5月出台《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行刑事检察“办案十问”机制的若干规定》。该院明确每办理一起刑事案件通过诉前提前介入、诉中规范审查、诉后监督结案的流程再造,努力打造贯穿整个刑事诉讼流程的检察产品,将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到司法办案中。
制度推行以来,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做细刑事检察个案实训考评,着力以“范本”流程打磨每一起刑事案件。同时,该院做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工作,积极实行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运用从宽机制引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以减少社会对抗,节约司法资源。
此外,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做实“为民办实事”,建立健全司法救助案件内部线索移送、联席通报、专项排查等机制,对因案致贫返贫人员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蔡小勤 王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