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公布。该系列标准包括11个部分。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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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发布《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系列行业标准的公告
文化行业标准《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已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现予公布。
该系列标准包括以下11个部分:
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1部分:总则》(WH/T 99.1-2023);
2.《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2部分:民间文学》(WH/T 99.2-2023);
3.《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3部分:传统音乐》(WH/T 99.3-2023);
4.《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4部分:传统舞蹈》(WH/T 99.4-2023);
5.《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5部分:传统戏剧》(WH/T 99.5-2023);
6.《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6部分:曲艺》(WH/T 99.6-2023);
7.《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7部分: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WH/T 99.7-2023);
8.《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8部分:传统美术》(WH/T 99.8-2023);
9.《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9部分:传统技艺》(WH/T 99.9-2023);
10.《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10部分:传统医药》(WH/T 99.10-2023);
11.《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 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 第11部分:民俗》(WH/T 99.11-2023)。
上述标准自2023年9月29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