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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出台,旨在规范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据《办法》透露,补助资金是指用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城镇居民保障基本居住需求、改善居住条件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补助资金实施期限至2025年,期满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海南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形势需要,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和延续期限。
在租赁住房保障方面。主要用于支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租赁住房的筹集,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等相关支出。其中,财政部下达的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试点城市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