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0 股票简称:上海建工 编号: 临2023-020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沪建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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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徐征先生召集。本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现将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优化债务结构、降低债务融资成本,提升公司对财务风险的防范能力,保障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公司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债务融资工具。
相关融资授权如下:
一、发行方式
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境内债务融资工具。
二、发行品种
发行种类为境内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永续类债券、资产支持类债券、债权投资计划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三、注册/发行规模
境内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申请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超过150亿元(不包含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披露的融资方案),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
四、发行主体
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主体可根据发行需要选择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
五、发行期限
根据募集资金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的合适期限。
六、发行利率、支付方式、发行价格
债务融资工具的利率、支付方式由发行人与保荐机构或主承销商(如有)根据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
发行价格依照每次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七、担保及其它安排
依照证券监管机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履行决策和披露程序。
八、募集资金用途
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及(或)项目投资等用途。授权公司管理层于申请及发行时根据公司资金需求确定。
九、申请授权事项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负责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规模、发行品种、规模、期限、赎回条款、发行价格、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终止发行、评级安排、担保事项、还本付息的期限、在法律法规允许的用途范畴内决定筹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等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申报、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及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持续有效。
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1年(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
本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