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学大鹏学校招生录取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和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大鹏街道选取深圳中学大鹏学校采用单享学区+分享学区方式招生,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生范围
(资料图)
(一)单享学区:安居鹏湾府、安居龙湾府。
(二)分享学区:与大鹏办事处其他公办学校组成。
二、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符合单享学区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选择深圳中学大鹏学校志愿。
2.符合分享学区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时选择所属原学区范围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学校申请,并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是否参与深圳中学大鹏学校分享学区按积分录取。
3.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并将证件(原件)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入学申请材料按当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指引的要求提供。未按规定时间上传初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二)学校初审
学校在网上对家长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
(三)资格审核
新生就读与免费资格,应用“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资源库对入学申请资料进行数据比对和审核。
三、录取原则
(一)符合单享学区招生范围且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积分入学办法进行录取。
(二)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已填报并符合分享学区招生范围且就读资质合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全区统一的积分标准计算积分,按参与分享学区、第一、第二、第三志愿以及积分高低依次排序录取,所有志愿学校均未被录取的学生将根据是否服从调剂来统筹安排。
四、附则
本方案由大鹏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具体落实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