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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8日,内蒙古通辽市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会上就“引客入通”扶持政策进行解读。修订后的《通辽市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奖励办法》共计9个方面29条政策措施。
其中,在线路选择上,鼓励旅行社在通辽市辖区内推出场景化的亲近乡野、研学、非遗、康养、软探险等轻度假、微旅游创新体验业态,每个特色产品吸引100人以上参加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在酒店入住上,通辽市内旅行社组织游客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及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全年接待游客量达到3000人,给予一次性奖励6万元;全年接待游客量超出3000人的,超出部分按照每人次30元给予奖励。
在组织游客上,对通辽市外组团社组织游客来通旅游,并交由当地旅行社接待,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及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年度累计人数达到2000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全年组织游客量超出2000人的,超出部分按照每人次30元给予奖励。对市外组团社组织境外游客来通旅游,并交由当地旅行社接待,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及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年度累计人数达到500人次,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全年组织游客量超出500人的,超出部分按照每人次100元给予奖励。在组织包机上,从国内引来一次旅游包机,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包机人数50—100人,给予组团社一次性奖励1万元;包机人数100人以上的,给予组团社一次性奖励2万元。
在旅游专列上,组织一趟旅游专列团队游客,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专列人数300—400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专列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在组织自驾游时,组织一次自驾游团队游客,入住酒店不少于1晚,游览2个以上有门票收入的旅游景区,车辆超过30辆、人数90人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