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近日,香洲法院审理了一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案。2019 年 5 月,阿娇(化名)在 A 公司的官方商城购买了一部价值 2 千多元的手机日常使用。2022 年 4 月某天,阿娇在删除手机相册里的当天照片时,不小心将手机中的视频及照片全部删除。为能找回误删的视频及照片,阿娇联系了手机品牌的官方客服和官方线下维修站寻求帮助,但仍被告知无法找回删除的照片。
随后,阿娇向香洲法院提起了诉讼。香洲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手机并不具备该型号手机应当具备的回收站数据恢复功能,不符合被告对同型号产品所标明的性能状况,显然属于产品缺陷。本案中,因相册中的视频及照片记录了原告女儿的成长历程,于原告而言具有无法替代的情感价值和纪念意义,故应支持原告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赔偿金为 5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