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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慈溪市住房和城乡建筑局出台《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奖补实施细则》。
文件强调,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
文件明确,可申请奖补的项目范围为:新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运营期不少于10年,建筑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且不少于50套(间);改建类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运营期不少于8年,改建后的规模不少于30套(间)。
奖补标准为,按租赁住房建筑面积40元/平方米·年,且不高于1200元/套(间)年的标准予以奖补,同一房源年度内仅可奖补一次。补贴起始时间计算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认定的房屋租赁起始时间为准,最早不早于2023年1月1日。